【西藏】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建设工程领域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及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两个文件精神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09-29
  • 信息来源:西藏住建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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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评标专家:
       近期,为切实做好工程建设领域就业工作,促进西藏社会和谐稳定,建立健全我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营造公平有序、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我厅联合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八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89号)及《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藏建市管〔2020〕56号)。两个文件相关规定密切关系到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为建立招投标交易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请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评标专家库专家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将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到评标活动中。为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工作,建立健全我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切实把好投标资格关,准确把握评分加分条件。
 
附件:1.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89号)
           2.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个部门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56号)
 

 


区建设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中心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