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拟于2023年10月下旬在广州市共同举办“川渝建筑业企业走进粤港澳大湾区合作推介活动”。四川省建筑业发展中心作为承办单位之一,受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及其他承办单位的委托,拟公开遴选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且具有合作诚意的单位参加遴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川渝建筑业企业走进粤港澳大湾区合作推介活动。
采购方式:公开遴选。
预算金额:600,000.00元(其中:四川省建筑业发展中心预算400,000.00元,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预算2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
合同履行期限:发出中标通知之日起至活动结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承担政府部门活动或大型公共服务活动项目的成功案例;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遴选;
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遴选;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遴选;
4.承接主体不得向他人转让此项目,也不得将项目分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三、响应要求及时间
响应文件要求:详见附件2。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13日上午12:00前。
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在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以PDF格式(正、副本各一份)发送至指定邮箱:1239751149@qq.com。
四、评选办法
评选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评选。
评选形式:评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因素主要包括项目报价、供应商业绩、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后期服务等。
五、评选结果公示
评选结果在评选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省建筑业发展服务平台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六、其他事项
(一)评选结果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二)中选人应该按照合同规定向四川省建筑业发展中心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并接受验收。
(三)采购资金按合同约定,采用对公转账方式进行支付。
七、其他注意事项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36号
联系电话:028-87022352
附件:
四川省建筑业发展中心
2023年9月6日